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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中学关于减轻课业负担的规定
作者:教院附中 文章来源:教院附中 更新时间:2021/05/24

南桥中学关于减轻课业负担的规定

为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严重危害性,查清造成课业负担过重的原因,为搞好教改,提高质量扫清道路。

2、严格执行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做到不随意调课,不随意更改作息时间,不挤占课外活动时间。

3、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不加快教学进度,不提前结束新课,严格控制检测次数,除规定的检测外,其余的单元质量检测坚持少而精,在60分钟内结束,并作为平时成绩,反对以考代教。

4、努力做到:课前“三落实”即教案落实,教具落实,作业练习落实;上课“三个性”即教师讲课有效性,学生练习层次性,教学效果反馈性;课后“四个心”即精心布置作业,耐心辅导学生,匠心批改作业,精心撰写教后记。

5、全部补差不能有,个别辅导不能无。午自习时间和辅导课上不能搞全班统一的上课或讲评作业,提倡个别辅导。

6、发展有特长学生。

7、抓好学生的大课间活动,有组织、有纪律、保证活动时间和质量。

8、作业80%以上要在课内完成,每节课安排好1015分钟的作业时间。

9、课外作业六、七年级不超过1.5小时,八、九年级不超过2小时。总体书面作业不超过90分钟。

10、严禁用简单化或罚抄的手段来教育学生,注意不布置重复机械的抄写作业。

11、学校通过阳光作业严格控制作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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