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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市园丁奖、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院附中 文章来源:教院附中 更新时间:2021/05/24
 

关于开展2021年“市园丁奖、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奖基〔2021〕第0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奉贤区园丁奖”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名额与分配原则

(一)名额

1.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奖励名额为38名(必须在区园丁奖获得者中产生)。

2.2021年“奉贤区园丁奖”奖励名额为 167名左右。

基层学校名额原则上按照教职工1.6%比例进行分配人数。

(二)分配原则

1.奖励名额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2.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特指正职领导和总务后勤人员】的获奖人数控制在区获奖名额的15%以内,“上海市园丁奖”全区共4名(其中正职领导1名),“奉贤区园丁奖”全区共20名(其中正职领导4名)。

二、评选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奉贤区园丁奖”评选对象为本区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范围为:本区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学院、校外教育机构、成人学校,以及民办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评选条件

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和“奉贤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上海市园丁奖”和“奉贤区园丁奖”获得者,必须认真执行教育部、市教委“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秉承“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实施绿色评价,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方面有显著成绩,有区级及以上获奖;

2.教学工作中,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发展,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有区级及以上获奖;

3.教育科研中,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以科研促进教学,在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育技术应用、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并积极推广运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率作出显著成绩,有区级及以上获奖;

4.教育管理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环境建设、服务师生等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在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科学提升和内涵发展上有突出成绩,有区级及以上获奖。

三、评选原则以及办法

(一)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园丁奖评选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不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二)各单位应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目的和要求,公开奖励名额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增强透明度,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可采取领导提名、部门推荐、群众互荐的方法推出候选人(单位党政正职由区教育局直接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校务会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教代会听取候选人事迹进行等额民主评议(得票数应不低于代表数的2/3),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人选(上报人选须排序),并提交组织推荐意见和群众意见的书面记录材料上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评选办公室审核材料后,由奉贤区教育系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四)参评人员一般逐级升层。“上海市园丁奖”获得者应从区园丁奖和市级单项奖及相应的称号获得者中产生;“奉贤区园丁奖”获得者应从市教委、区教育局的单项奖及相应的称号获得者中产生。对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确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特别是在师德和职业道德方面起到表率和楷模的人员也可破格参评,如需破格(不可破5年的教育工作年限),但须报教育局核定。破格获奖人员总数不得超过获奖名额的10%

四、评选工作组织领导

 “上海市园丁奖、奉贤区园丁奖”评选工作在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组成由区中小幼教师奖励基金会、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监察科)及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评选工作办公室。各基层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评选奖励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在评选工作结束后形成500字左右工作小结(电子版)报区教育基金会。

五、审批程序与奖励形式

(一)获奖名单由各单位按照等额评选的原则负责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区评选办,经区评选办综合平衡、复审同意后,送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向获奖者颁发“奉贤区园丁奖”荣誉证书和奖牌,并由区教育基金会给予奖励。

六、评选工作中要把握的几点工作要求

(一)按照市中小幼教师奖励基金会的宗旨和奖励先进的目的,园丁奖评选要坚持广泛性与代表性相结合,更要注重先进性,使评选奖励更好地发挥发扬先进、激励广大教师的作用,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要创新评选方法,注重评选过程。可通过论坛、演讲、展示等形式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弘扬先进的过程,进一步提高评选质量和效果,使评选活动更好地发挥褒扬先进、激励上进的作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传媒,加强对优秀教师先进思想和事迹的宣传,增强优秀教师的荣誉感,扩大优秀教师的社会知晓度,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三)基层学校要高度重视对中青年教师的推荐工作。特别要注重表彰在落实课程教材改革任务、实施素质教育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教育教学取得明显成效的优秀教师。

(四)2019年获市、区园丁奖的人员若再参加本次评选申报,必须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五)市、区园丁奖中:有关正职领导评选推荐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监察科)负责;有关成人学校的区园丁奖评选推荐由成职教科负责;有关民办学校区园丁奖评选推荐由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负责。

(六)市园丁奖机动名额用于各学段没有下达市园丁奖名额但在选送区园丁奖特别优秀人员中遴选,相关单位可以在选送区园丁奖人选中提出建议。

(七)各单位要做到领导亲自负责,精心安排,认真做好推荐、核实、申报等工作,切忌草率从事和弄虚作假。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现象,应及时给予处理。

七、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518前:统一部署2021年园丁奖评选奖励工作,下达表彰名额。

531前:各基层单位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奉贤区园丁奖”推荐人选名单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名单上报区评选工作办公室。

64:“上海市园丁奖”“奉贤区园丁奖”申报表纸质一式二份【电子照片、A3纸打印】、“上海市园丁奖”“奉贤区园丁奖”推荐名册纸质一式二份和500字评选工作总结报教育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人力资源部(王嘉懿),同时上报上述材料电子稿至 RL57426481@sina.com【文件名:1-XX学校(上海市园丁奖申报表)、1- XX学校(奉贤区园丁奖申报表)、1- XX学校(推荐名册)、1- XX学校(园丁奖评选小结)】。

610前: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15前:上海市园丁奖推荐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名单上报市基金会秘书处。

附件:1.2021年市、区园丁奖推荐人选分配名额

  2.上海市园丁奖申报表

  3.奉贤区园丁奖申报表

  4.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奉贤区园丁奖推荐名册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基金会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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